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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走高空取料机(电驱液转)

平台最大高度 mm 2700-4500
机器最大高度 mm 4000-6000
平台额定载荷 kg 300

所属分类:

电动高空取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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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介绍
  • 技术参数
  • 售后保障
  • 自行走高空取料机(电驱液转)产品特性:
    ◆ 自行走高空取料机(电驱液转)是一种广泛应用于仓库和超市的物料搬运设备。拣货机主要用于从货架上拣货。移动和升降均由电池供电,操作者站在平台上即可控制升降、移动、转弯和所有运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 作业平台护栏和平台入口处的防护可以有效保障高空作业安全;

    ◆ 大功率液压起升泵站;

    ◆ 免维护蓄电池组,容量大;

    ◆ 智能型充电机;

    ◆ 配置双轮驱动系统;

    ◆ 转向系统易控制;

    ◆ 根据起升高度自调节行走速度,增加安全性;

    ◆ 充电状态机器被限制作业;

    ◆ 设有紧急下降阀装置;

    ◆ 适合单人作业;

    ◆ 紧凑的外形,使平台能够通过狭小通道或底矮门洞;

    ◆ 操作灵活方便适合仓库及超市堆货和取料;

    ◆ 10-20%的爬坡能力,能够流畅爬上斜面;

    ◆ 内轮转弯半径0m,方便在狭小的空间作业;

    ◆ 故障代码自动显示方便检修。

    关键词:
    • 自行走高空取料机(电驱液转)
    • 自行走高空取料机电驱液转
  • 货号

    单位

    RMT002147

    RMT002148

    RMT002149

    RMT002150

    平台最大高度

    mm

    2700

    3000

    4000

    4500

    机器最大高度

    mm

    4000

    4450

    5000

    6000

    底座离地距离

    mm

    45

    45

    45

    45

    平台额定载荷

    kg

    300

    300

    300

    300

    工作平台尺寸

    mm

    600x700

    600x700

    600x700

    600x700

    最高驾驶速度(平台降下)

    Km/h

    4

    4

    4

    4

    最高驾驶速度(平台升起)

    Km/h

    1.6

    1.6

    1.6

    1.6

    最小转弯半径

    mm

    1600

    1600

    1690

    1690

    最大爬坡能力

    %

    15~20

    15~20

    15~20

    15~20

    驱动轮尺寸

    mm

    Φ230x80

    Φ230x80

    Φ230x80

    Φ230x80

    从动轮尺寸

    mm

    Φ230x80

    Φ230x80

    Φ230x80

    Φ230x80

    驱动电机

    v/kw

    2x24/0.4

    2x24/0.4

    2x24/0.4

    2x24/0.4

    举升电机

    v/kw

    24/1.6

    24/1.6

    24/1.6

    24/1.6

    免维护电池

    v/Ah

    2x12/100

    2x12/100

    2x12/100

    2x12/100

    充电器

    v/A

    24/15

    24/15

    24/15

    24/15

    整机长度

    mm

    1540

    1540

    1620

    1620

    整机宽度

    mm

    760

    760

    760

    760

    整机高度

    mm

    1900

    2050

    1920

    2080

    整机重量

    kg

    600

    620

    830

    850

  • ■ 技术支持
    1、电话技术支持
    瑞马特(Rmtzn)提供系列化的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瑞马特(Rmtzn) 的电话技术支持服务旨在第一时间快速正确的处理合作伙伴的问题,提供正常工作时间和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加时远程电话技术支持。
    •  服务概述
    以下(“服务说明”)详细阐述了瑞马特电话技术支持服务所包含的远程服务内容。通过该支持服务计划,您可在本服务说明规定的时间段之内通过电话获得瑞马特技术支持服务。呼叫瑞马特报价单订单及其他媒体所标明的技术支持号码,获得技术支持服务。
    以上技术支持号码服务面向中国大陆地区,港澳台及其他地区服务参见其他区域服务说明。
    增强型电话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瑞马特远程电话技术支持

    国家和地区

    电话技术支持时间

    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区域

    周一至周日早8:30-下午5:30

    其他地区

    参见瑞马特其他区域服务说明

    ♦ 服务时间基于东部标准时间(EST) 

    •  客户职责
    如瑞马特产品出现任何故障, 客户应呼叫瑞马特报价单、订单及其他媒体标明的免费技术支持号码,联系瑞马特技术支持部门。A、呼叫瑞马特之前,客户应准备妥当下列信息:1)客户在瑞马特注册的客户编号2)产品货号型号3)产品序列号 4)用户应身处设备所在位置,并遵循瑞马特技术人员的指导B、与瑞马特进行电话交流时,客户应准备妥当下列信息:1)故障的详细说明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准备故障的文档说明及设备故障图片其它重要信息机密性或专有权利主张。客户允诺,任何提供或发送至瑞马特(通过电话、邮件或其它方式)的信息或数据非客户机密或专有。
    本服务说明服从客户与瑞马特签署的更高级别协议的条款、条件,并作为其补充。在此类协议不存在的情况下,本文将受瑞马特标准的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条款和条件的限制并作为其补充,后者可致函索取或访问www.rmtzn.com 获得。在本文与此类条款或条件相抵触时,应以本文为准。瑞马特有权对本文及其描述的产品和服务随时进行增补或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2、在线技术支持
    瑞马特所面向的所有终端客户在服务期限内均可享受Web支持和瑞马特技术支持服务。如果产品发生故障, 客户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登录瑞马特网站服务专区,搜索查询专项产品服务或通知瑞马特为客户上门提供技术人员和所需部件。上门支持服务将在客户提出服务请求的国家和地区内提供,且限于有能力提供客户所购产品和部件的国家和地区。
    具体服务年限请见报价单,该期限过后的在线支持服务需要根据瑞马特服务条款确定,如需另行付费,瑞马特将在第一时间通知客户。尽管存在服务年限的规定,易损件、电池和其他等瑞马特耗材和附件按照特定的支持服务进行。
    3、上门服务技术支持
    上门服务为客户的瑞马特的产品提供在购买地区以外的服务与支持。瑞马特(江苏) 提供的该服务仅限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当客户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之外遇到问题时, 可在支持其产品的任何国家或地区要求获得全球服务。服务细则和部件供货情况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会有所不同。客户应明确,受产品所在地距离和交通状况影响,各地提供的上门服务反应速度会有所不同。客户可通过三种途径获取技术支持1)客户可呼叫其当前所在地区的呼叫中心。2)客户可呼叫报价单上的客户服务代表或技术支持代表。3)如果需要维修,瑞马特技术人员将通过客户所在地的瑞马特呼叫中心安排服务。瑞马特不排除上门服务可能由瑞马特服务合作伙伴提供。

     

    ■ 售后服务

    • 产品保证产品服务相关政策
    瑞马特向客户保证,除非另有规定,自发货日后九十(90)天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所有产品均无工艺或材料缺陷。自购买日后九十(90) 天内,如客户发现缺陷,由瑞马特选择换货或维修。同时须附上发票和相关文件。
    产品在材料上或工艺上是否存在缺陷,由瑞马特确定。维修或换货是瑞马特对客户可能提供的全部补偿。
    Rmtzn 承诺产品质保1 年,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不需要上门服务,Rmtzn 提供电话、在线等技术支持服务并快递维修部件且承担费用;如需上门服务,Rmtzn 承诺48 小时之内上门服务,相关费用Rmtzn 承担。除上述保证外, Rmtzn未做出任何其他保证。
    对于因目录产品误用、目录产品选择不当或应用不当而发生的目录产品缺陷索赔或保证索赔,瑞马特不承担任何责任。除瑞马特或产品的制造商明确做出的保证外,瑞马特未做出适用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默示或其它的保证。
    • 产品保证服务范围换货
        必须持有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如发票遗失或客户要求重开发票,则客户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提供瑞马特。
    (1)换同样数量单价产品不限无需更换发票
    (2)换不同数量单价产品普通发票退还原件,开具新的发票。增值税发票如当月所开且未经认证,退还原件,开具新发票。如原件已认证, 需提供客户所在地税务局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开具发票。如隔月所开且未经认证的发票,客户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于税务局对销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有所限制,处理时间较长,建议客户将发票认证后,按(2)办理
    •  维修
    符合上述条件者,原则上客户应携带相关证明及货物至瑞马特客户服务网点办理退换货及维修服务; 如特殊情况需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退回的货物, 需在发运前与瑞马特客户服务网点确认取得受理号,否则恕不接受;如因客户方原因造成的退换货及维修,运费由客户方承担;由瑞马特原因导致的退换货及维修,运费由瑞马特承担。
    因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必须在原开票之日起90天内操作。

    全国售后服务热线:   400-993-1898